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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法之星 | 邓画文:惟愿展眉 笑看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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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9 10:40:38 打印 字号: | |

“星”光闪耀点

01 最高人民法院岗位能手
02 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03 全省法治工作先进个人
04 全省法院论文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05 湖南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星”是如何炼成的?

“惟愿苍生长展眉,春风十里,正如你”,这是邓画文在调解一起长达十余年的合伙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那天发的朋友圈。进入法院17年来,她始终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第一个案件来办。“虽然不是我的第一个案件,却是绝大多数当事人的第一个案件,当事人的笑颜就像春风一样是我最大的追求。”她说道。

17年来她记不清收到过多少面锦旗,有农民工的、有下岗夫妻的、还有跨越千里来自外省当事人的……点点滴滴都代表着群众的认可。在民庭工作期间她所在合议庭被评为“百日竞赛优秀合议庭”,个人绩效在百日竞赛中名列第一。对于业务她从来都是孜孜以求、精益求精,为一起案件中的某个疑难点翻阅大量的案例、论文是工作常态。正是这种追求极致的精神促使她的笔下产生了许多精品案件。其主审的一起一审合同纠纷案,通过条分缕析的理论论证、抽丝剥茧的证据分析,否定了当事人约定的表象性买卖合同认定,确认双方实质系买卖式让与担保关系,该文书被评为全省优秀裁判文书。其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在办理阳某某等人诉某区政府强制腾地系列案中,发现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存在冲突之处,向某省人大常委会发出司法建议得到回复,启动了地方性法规修改程序。

调任研究室后,开始了司法调研生涯,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她充分利用多年的审判经验积累,带头撰写案例论文,株洲法院司法调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她撰写的《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实现了株洲法院零的突破,撰写的多篇论文、案例获全国性奖项。担任研究室主任近3年来,株洲法院60余篇论文、40余篇案例获省级以上奖项,连续2年获评全省法院“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案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论文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全国第五,获评全国法院“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研究室被评为全省法院年度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共向《中国审判》《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杂志推送理论文章、学术调研成果20余篇。同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参与《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院庭长阅核制度的实施细则》《案多分流求助机制实施办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14个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积极推动了独任制审理、破产预重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案多分流求助等多项改革创新,其中破产预重整司法改革案例获评株洲市“十大改革典型案例”、湖南法院十大案例、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并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工作之余,她十分热心公益普法活动,担任了株洲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学习明理”株洲理论宣讲讲师、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副组长、南方中学法治副校长等,多次赴企业、学校、部队、机关单位、社会组织、乡村街道普法授课,她主讲的《公平责任公平吗?》微课程,入选最高法院网络微课程,获3万余观看点赞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生而有涯,知而无涯,每一个司法案件的目标很宏大,作为一名普通法官是渺小而有限的,面对正义、真理,只能争取每天做一点点对的事情,来享受那寸进的欢喜。生如芥子,心藏须弥,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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