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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院传达学习贯彻朱玉院长在株洲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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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3 18:00:04 打印 字号: | |

11月13日,株洲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在株洲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株洲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蒋智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朱玉院长在株洲调研时的讲话,充分肯定了株洲两级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为当前和今后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厘清了思路、明确了路径。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市委“项目攻坚年”“作风建设年”“三高四新·法治护航”等活动,在加强政治建设、服务中心大局、强化主责主业、深化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切实领会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审判机制现代化、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措施,积极投身到推进株洲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株洲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司法实践中。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三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服务中心大局。立足株洲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落实落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健全落实民生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强化涉民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案件办理,依法惩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违法犯罪,积极融入和促推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狠抓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聚焦深化审判质效。引导干警树牢“八个有机统一”现代化审判理念,坚持质量与效果齐抓,始终把案件质量摆在首位、兼顾效率、关注效果,充分发挥上级法院“统”的优势、畅通上下街接、加强提级管辖,切实规范法官制度运行、合议庭制度运行、审委会制度运行,协同做强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审判”职能, 统筹立案、审判、执行“三大环节”,确保体系运行系统高效、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要努力锻造法院铁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积极回应干警关切。完善上下班纪律、会议考勤等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纠治“四风”、审务督察、作风纪律等督导检查,切实加大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分级分类培训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全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推动干警作风实现新提升。


 
责任编辑: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