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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审执流程减基层负累 简文山会海增法院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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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棋麟  发布时间:2024-11-01 09:01:02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共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落地落实,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10月30日,株洲中院召开优化审判执行工作流程为基层减负研讨会。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蒋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益恒主持会议。

会上,中院研究室汇报了基层减负前期调研情况以及《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审判执行工作流程为基层减负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基本内容。与会代表针对优化庭前送达程序、庭中审理程序、庭后流程节点、办文办会模式等减负措施集思广益,畅谈了个人观点。中院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了指导发言,为实施办法的优化完善、探索建立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蒋智勇在听取与会代表发言后表示,为基层减负是近年来党中央和上级法院持续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两级法院在前期做了较为充分的调研,形成了初步的改革成果。就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开展好减负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

要进一步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精准把握为基层减负的内涵与目标,聚焦立案、审判、执行、综合等各项工作机制,对工作中不科学、不合理、影响工作效率的内容予以优化,真正实现“减负不减责”。要进一步吸收先进地区经验。部分先进地区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等突出问题,先行先试,在推进智能化、信息化、集约化改革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中院要加强与先进地区法院的学习交流,借鉴有价值、可复制、能落地的减负举措。要进一步将减负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坚持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聚焦“减负”和“赋能”两个关键词发力,让基层干警少一些束缚,多一些便利,达到提升审判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中院相关院领导、相关部门代表、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