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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53号选任管理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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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4 08:53:48 打印 字号: | |

本院于2024年8月立案审查的(2024)湘02破申16-22号破产清算案,基本为“无产可破”的简易案件,本院将根据案件受理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均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1、(2024)湘02破申16号湖南原绿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湖南原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7日经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希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南塘路208号当代尚品苑5栋115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自建房屋销售。

2、(2024)湘02破申17号株洲鑫盛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株洲鑫盛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4日经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曾宪科,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123号大地商业广场1907号。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市场管理;门面、房屋租赁;广告制作服务。

3、(2024)湘02破申18号株洲创建公共文化传媒科技发展公司破产清算案。

株洲创建公共文化传媒科技发展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经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233号高科A2型工业厂房4层3号。经营范围:有限广播服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服务等。

4、(2024)湘02破申19号株洲源美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株洲源美物流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经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7号汇亚广场主楼1层,法定代表人为刘文霖,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国内货运代理;运输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和监控品);装卸搬运。

5、(2024)湘02破申20号株洲泳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株洲泳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曾用名株洲泳增劳务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荷塘大道宋家桥村油子塘组,法定代表人为旷元昌,公司登记机关为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6、(2024)湘02破申21号株洲快乐厨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株洲快乐厨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系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裕丰广场D区8栋,法定代表人为郭照安,公司登记机关为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

7、(2024)湘02破申22号湖南宸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湖南宸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4日,注册资本2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新区南洲产业园(A7栋),法定代表人为彭志伟,公司登记机关为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中药材种植、加工;生物制品、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的生产;中医药、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的研发;医药及医疗器材、化妆品、日用百货的批发;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及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通用仪器仪表、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实验室成套设备及通风系统、检测设备、食品的销售;中医药推广;中医药服务;食品检测服务;软件互联网销售等。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限已编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2023年管理人名册中的二、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具有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选任方式

申报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担任上述案件中一案至三案的案件管理人。对于在诉讼资产网报名成功且按要求报送了申报材料的申报机构,由本院按照案号顺序依次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产生案件的管理人。如申报机构不足,根据其申报意愿按上述规则确定管理人后仍有剩余案件的,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从已编入本院2022年-2023年管理人名册中的二、三级管理人中(本案已申报机构除外)直接通过摇号方式产生剩余案件的管理人。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17:30分止(包含递交资料);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指定时段发送至指定邮箱(haiyanzeng06@126.com),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和顺序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的,视为未提交,本次选任管理人不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摇号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10:00,摇号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410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胡仕烈

联系电话:073128109134      18890203970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三);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已编入本院二、三级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已办结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3)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等);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通知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


附件二: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通知。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通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湖南原绿置业有限公司等七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选任,申请担任其中   案的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申报机构名称


申报机构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执业人员数量


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案件办理情况

一、已办结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二、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破申16-22号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

 

来源:破产审判庭
责任编辑:破产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