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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法院多措并举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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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02 10:42:58 打印 字号: | |

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2024年6月也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为营造全民禁毒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石峰区法院多措举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判+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全民防毒意识,共筑全民禁毒“防火墙”。


集中宣判:3名被告人获刑并判处罚金

“全体起立,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6月26日,石峰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7个月不等,并处相应财产刑,追缴违法所得。

此次集中宣判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彰显了石峰区法院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强化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有力打击和威慑,营造了浓厚的禁毒社会氛围。

延伸职能:街道、校园秒变普法课堂

“你以为别人递给你的是烟,实际上是新型毒品”;“新型毒品披上了各种华丽的伪装,它们可能是‘电子烟’,可以是‘糖果’‘奶茶’”;“不要让‘药品’变成‘毒品’”……

6月14日,石峰区法院的法官们来到荷塘区银泰广场,积极参与株洲中院开展的多级联合集中禁毒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悬挂各类横幅、分发宣传手册及现场答疑宣讲,以简单醒目、直接深刻、贴近生活的方式开展宣传,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同时,向现场群众重点讲解常见毒品犯罪罪名、相关违法犯罪的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毒宣传队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6月21日,石峰区法院的法官们走进九方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该校师生开了一堂法治专题讲座。课堂上,法官以认识毒品、远离毒品为主题,向学生们讲述如何分辨各种伪装的毒品,并告诫学生们要勇于对毒品说“不”,也呼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工作。

以案说法: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基本案情】2023年8月,被告人钟某某、赖某明知曲马多复方制剂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且自身无售卖资格的情况下,钟某某从赖某处230元一板购买10板(120粒)复方曲马多片,并以300元一板的价格向张某某出售。被告人钟某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赖某,公安机关从赖某身上查获5板(60粒)复方曲马多片,在其住所处查获10板(120粒)复方曲马多片。经鉴定,赖某持有的复方曲马多片及张某某购买的复方曲马多片,均检出曲马多成分。

【裁判结果】石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钟某某明知曲马多复方制剂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钟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理;赖某、钟某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理;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综上,依法对被告人赖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钟某某犯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同时,追缴相应的违法所得。

【法官说法】曲马多是一种中枢镇痛药品,长期或过量滥用就会产生类似海洛因成瘾症状。2023年4月14日,国家药监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曲马多复方制剂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人民法院对赖某、钟某某定罪处罚,彰显了“涉毒必惩”的态度和立场。

此次系列禁毒宣传活动,旨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毒品尤其是新型毒品的危害认识及抵御能力,引导人民群众共同识毒、拒毒、防毒、禁毒。石峰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平安石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石峰区法院
责任编辑: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