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株洲八通涂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等二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5-07 11:31:19 打印 字号: |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株洲八通涂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等二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株洲八通涂装有限公司、湖南优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经审查后于2024年4月26日、4月30日分别作出 (2024) 湘02破申3号、4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了对株洲八通涂装有限公司、湖南优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案件实际情况,本院决定均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管理人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1.株洲八通涂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经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九郎山村黄金湾组,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铝型材、机械配件、机械设备、金属体、配电电柜、护栏、防盗门、五金、家电、工艺陶瓷、酒瓶工艺喷涂业务;粉末涂料销售;机械加工。该公司自2020年起已停止经营,公司已基本无资产,无力偿还对外债务。

2.湖南优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经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8号高科总部壹号B座903-5,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办公服务;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运营管理。该公司已未正常经营,无正常办公场地、无公司工作人员。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限已编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2023年管理人名册中的二、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具有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至报名截止日,申报机构在全市法院没有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4.申报机构没有在本院自2023年12月1日以来裁定受理的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中,单独或联合担任管理人或清算组。

三、选任方式

对于在诉讼资产网报名成功且按要求报送了申报材料的申报机构,由本院直接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产生上述二起案件的管理人,根据摇号产生管理人顺位依次担任株洲八通涂装有限公司、湖南优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且每一申报机构只能担任其中一件案件的管理人。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17:30分止(包含递交资料);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指定时段发送至指定邮箱(haiyanzeng06@126.com),未按附件1材料内容和顺序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的,视为未提交,本次选任管理人不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申报机构须认真审查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申报机构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但仍在诉讼资产网报名并参与本次摇号环节的,报名无效且2025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参与本院所办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管理人、清算组的选任。

4.摇号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上午10:00,摇号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410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曾海燕

联系电话:073128109134      13873306556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

 

1.《选任管理人申请书》《选任管理人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三);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3.申报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主要包括:(1)已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证明材料;(2)已办结案件的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结案裁定书;(3)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等);

4.申报机构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有关材料(主要包括:(1)团队成员名单;(2)团队成员执业证复印件;(3)团队成员个人情况和办案情况介绍);

5.截至本通知之日,申报机构和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团队的负责人及成员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破产案件清单(主要包括案件名称、承办法院、办理进度信息);

6.申报机构就其所申报案件拟定的工作方案。

1. 

附件二:选任管理人申请书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报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选任管理人通知。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贵院选任通告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参与申报案件名称


申报机构名称


申报机构地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执业人员数量


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案件办理情况

一、已办结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二、正在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或强制清算案件

1.

2.

……

 

 


 

来源:中院清算与破产庭
责任编辑:中院清算与破产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