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高院发布通报,对全省法院2023年度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湘执利剑2023”“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信息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其中,株洲法院11个集体和11名个人上榜: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醴陵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全省法院202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集体”,陈祈晨、吴灿林、刘伟良、喻涛、刘张泉、罗敏获评“全省法院2023年度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康莎获评“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绩突出个人”。
茶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省法院‘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陈强获评“全省法院‘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周家福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获评“全省法院‘湘执利剑2023’‘百日执行攻坚 ’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黄谭武、彭飞燕获评“全省法院‘湘执利剑2023’‘百日执行攻坚 ’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炎陵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获评“2023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工作成绩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