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拓宽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1月22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举办“全市商协会人民调解组织成立授牌仪式暨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杨胜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聂岚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跃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喻华军主持授牌仪式。
杨胜跃对全市商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三点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商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的重要意义。加强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表明我们服务民营企业的坚定决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商会的重要路径。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打造商会调解品牌。各商协会要学习借鉴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经验,发挥商协会引领和凝聚作用,吸纳更多的会员成为人民调解员,将商协会矛盾化解在内部,共同维护商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打造商协会专属的调解品牌,以调解为亮点,推动商协会高质量发展。要凝聚多方合力,护航商协会调解行稳致远。法院、司法局、工商联,要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能,既做好分工又做好协作,建立健全商协会人民调解制度机制体系,引导推动当事人优先选择专业商协会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工作机制共同指导商协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就如何推动商事调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多元化方向发展,陈坚表示:要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更新商事调解理念。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市场主体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坚持实质调解,在调解中坚持法理、事理、情理融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坚持依法调解,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商会、行业协会商事调解。要准确把握着力方位,健全完善商会商事调解机制。建立健全专业调解机制,建立特邀调解员人才库,加强商会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示范调解机制,对于事实相似、主体众多的商事纠纷,由调解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纠纷先行调解,明确处理规则;建立健全协调衔接机制,推动商会商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仲裁、诉讼有机顺畅衔接,为当事人提供更为高效、优质、多元的程序选择,形成解纷合力。要深刻认识法院职能定位,持续加大商会商事调解司法支持力度。做好司法确认,及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促成当事人及时履行,树立商事调解权威和公信力;做好业务培训,发挥司法人员专业特长,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做好专业指导,成立“法官+商会”对接工作室,加强法院与商会、行业协会调解的工作衔接;做好宣传引导,联合工商联、司法局,定期向社会发布商事调解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打造“株洲调解”金名片。
集中授牌仪式后,举办了全市商协会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渌口区司法局副局长唐小荷讲授人民调解实务与技巧;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林文爱作调解经验交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谢晓红讲授商事合同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全市20家已成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的人民调解员以及株洲24位异地商会秘书长共计160余人参加了本次授牌仪式和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