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醴陵法院诉前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困扰古稀老人十年的烦“薪”事终于解决了。
初遇
“这是在干嘛?”
“这里在开展‘赶集日’集中接待(访)活动,老伯你有什么事吗?”
“我那拖欠了十来年的工资,还要的回来不?”
“今天来的都是法律专家,可以去问问看。”
在醴陵市沩山镇综治中心门口,工作人员将75岁高龄的丁老伯引导至接待室。
“老人家,您是哪里人,今天来有什么事?”
“2013年,我在邵阳帮廖某做木工,工资总共1万多元,但廖某只给了一部分,剩下的6000元就写了张欠条。”
“廖某现在找得到人吗?这十年你有没有去问过?”
“每年都去了。”
“……”
正在接访的醴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胡旭、醴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旿、醴陵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伟华、沩山镇党委书记卢炼钢热心接待了丁老伯,认真了解了事情始末,查看了欠条等证据,对丁老伯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告知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护权益,如有需要,政法机关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再相逢
1月2日下午,法院立案庭法官主动联系丁老伯,在丁老伯手机多次未接通后,便与丁老伯住所地村委会取得联系,讲明情况并委托村委会进行沟通转达。当天晚上,法官终于等到了丁老伯儿子的回复。
考虑到老伯年事已高,法官指导丁老伯儿子书写了起诉状,详细告知其需要的相关证件和诉讼材料,并建议丁老伯授权委托其儿子处理。
因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金额不大,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法官立即将案件移交至醴陵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站的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醴陵检察院向醴陵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丁老伯起诉。
经联系沟通,廖某称拖欠老伯工资属实,这些年经济状况确实不好,但愿意分期支付。丁老伯对此表示理解。考虑到廖某在外地务工,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办案效率,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和调解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烦“薪”事了
调解当天,法官和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核实了廖某身份信息,并就分期付款时间和金额与双方进行了确认。最终,双方通过平台手机用户端签署了调解协议,约定廖某自愿支付丁老伯劳务款6000元,于2024年2月9日前支付3000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3000元。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法官指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1月8日,醴陵法院依法出具裁定书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如廖某未按约定履行,丁老伯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丁老伯的权利再上了一道“保险栓”。
“谢谢法官,我爸为这个钱也是操碎了心,没想到今天没花一分钱就解决了。”
“这是应该的,后续要是有什么问题再联系我们!”
醴陵法院将持续跟进该案处理情况,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实现案结事了,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