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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守护生态 | 株洲中院启动全市首例环保企业预重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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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绍敏  发布时间:2023-12-26 09:11:58 打印 字号: | |

2013年9月,经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株洲市住建局)公开招标,湖南多普生环境有限公司中标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工程BOT项目,随后于2014年1月投资设立株洲多普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生公司)。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多普生公司与株洲市住建局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工程BOT项目25年特许经营权。2023年10月,多普生公司以其无力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但公司具有挽救价值、可能并已积极开展庭外协商为由,向株洲中院提出破产预重整申请。

城市污泥成分复杂,含水量高,且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重金属,对环境及人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因此要将其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泥深度脱水工艺是污泥减量化中最为经济的一种方法,是污泥处理工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去除污泥中的空隙水和毛细水,降低污泥的含水率,为污泥的最终处置创造条件。

多普生公司承揽的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工程系株洲市政府为有效解决株洲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污染问题,促进株洲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项目,主要负责处理株洲市河西、龙泉、清水塘、霞湾四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多普生公司目前虽资不抵债,但其承揽的项目系株洲市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要求,具备政策支持优势,且项目具有稳定的污泥处理量,收益来源稳定,投资空间大,故多普生公司具有极大重整价值,对其进行司法拯救十分有积极意义。多普生公司已完成深度脱水空间、卸泥调整空间、干污泥仓和给排水系统等全部项目建设,若该污泥脱水处理项目能够正常有效运行,将能够为株洲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为株洲市的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改善发挥巨大作用。

株洲中院经审查,于2023年12月18日作出(2023)湘02破申16号决定书,决定对多普生公司进行预重整。本案系全市首个环保企业预重整案件,涉及生态环境整治这一重要民生工程,株洲中院将全力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司法重整全过程,在未来重整计划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重视环境问题的修复治理、协调解决项目经营运行障碍,探索破产审判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推进的新机制,实现城市环境保护、危困企业重生、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有机统一。

同时,株洲中院也将以此案为契机,立足株洲市这座老工业城市产业集群多、工业园区多、小微企业多的实际情况,秉持“保企业、保环境、保民生”的三重保护目标,发挥破产程序优化配置市场资源、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作用,进一步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实护航株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