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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3年第四次集中(扩大)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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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畅  发布时间:2023-04-27 08:57:37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3年第四次集中(扩大)学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陈坚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处级以上干部、各部门正职参加。

会上,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沈晓明在十二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逐一进行研讨发言,各部门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做好湖南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在接续奋斗中书写优异答卷。切实做到帜鲜明讲政治,结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和任务的分析判断上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担当作为顾大局,把服务中心大局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起来,为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全面履职精主业,牢固树立“八个有机统一”的现代化司法理念,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果和公信力。从严管理强队伍,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株洲法院铁军,不断凝聚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的前提。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充分认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做到强化责任落实落地,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院庭长要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找准法院风险点,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常态化的案件审判、财产处置、伞网排查工作机制,促进行业领域源头治理。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坚持“三同步”原则,持续推动信访积案化解,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智慧法院建设、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各项工作。深化安全普法教育,坚持做好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工作,抓好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国家安全法治教育,依法依规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保密措施,不断提升保密技术水平。


 

责任编辑: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