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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法院首次尝试司法拍卖一农村宅基地房产
  发布时间:2023-03-23 09:49: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茶陵县人民法院首次尝试网络拍卖一农村宅基地房产。

考虑到该类房产拍卖的特殊性,茶陵县人民法院专门在拍卖公告中明确了竞买人的条件,即必须是该村村民;必须系本人名下无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同时,为扩大拍品宣传面,法院工作人员制作拍卖公告,将拍卖时间、网拍平台以及竞买须知等信息张贴在村委会宣传栏里,便于村民查看了解。

该房产经过两次挂网拍卖流拍后,最终在变卖程序中由同村村民罗某以80万元竞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仅供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且需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农村宅基地房产,但竞买者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来源:茶陵法院
责任编辑: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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