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株洲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会议传达了株洲市委书记曹慧泉批示,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胡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波,市政协副主席朱胜辉应邀出席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吴睿璠、张川,省政协委员张如泉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胡长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波
市政协副主席朱胜辉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
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受邀出席
对全市法院工作,曹慧泉在批示中指出,2022年,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多项工作获最高法院、省高院表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值得充分肯定。新的一年,全市法院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推进公正司法,以更严标准建设过硬队伍,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株洲、法治株洲。
胡长春要求,全市法院要擦亮忠诚底色,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工作,矢志不渝护航经济发展大局;心系民生福祉,持之以恒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改革创新,锲而不舍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深化自我革命,着力锻造法院铁军。希望全市法院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交出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征程开局之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基石,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锻造过硬队伍为保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法院审执结7.7万余件案件,人均结案228件,居全省第二位。株洲地区一审案件发改率和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在省法院历次通报中均排名市州前列。中院在全省政法综治市州平安建设“执法质量”考评中获第一类。未成年审判、独任制审理、多元解纷、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经验被最高法院、省委推介,在全省法院系统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顾大局,依法履职精主业,全面从严强队伍,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株洲法院工作,会议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要推进司法理念现代化,在党建引领示范上体现新担当彰显新作为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二十大精神在株洲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努力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四个服从”,严防“七个有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守稳意识形态阵地,深入推进媒体融合,提升株洲两级法院工作影响力。
要推进司法服务体系现代化,在助力株洲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担当彰显新作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服务保障平安株洲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市法院“一盘棋”的强大合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上主动作为,坚决打击恶意竞争,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助力美丽株洲建设。积极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要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体现新担当彰显新作为
坚持案件质量优先、兼顾效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审案,聚焦主责主业,做精刑事审判,做强民商事审判,做实行政审判,做优立案执行工作,力求以最优的司法资源配置组合、最低的司法成本、最小的司法代价、最高的司法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公正司法裁决。
要推进清廉法院建设现代化,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上体现新担当彰显新作为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水平,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升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分级教育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健全履职保障体系,把“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尽可能落实好暖警爱警惠警各项举措,着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株洲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建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帅团结宣读表彰决定,审委会专职委员石安旭传达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石峰区法院、攸县法院院长作典型发言,芦淞区法院院长作表态发言。中院班子成员、在职在编干警、基层法院院长、基层法院获奖代表,驻院纪检监察组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在中院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在职在编干警在分会场与会。会上,对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市先进法院、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执法办案能手”、全市法院“纠纷调解能手”进行了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