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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院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暨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推进会
作者:谭晶  发布时间:2022-07-01 16:17:30 打印 字号: | |




为表彰先进、鼓足干劲、凝聚合力,深入开展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更好地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29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暨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推进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怡主持会议,中院在家院领导、离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及全院干警参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罗颖红作机关党委工作报告,两名预备党员进行了入党宣誓,全体党员一起重温了入党誓词。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建明宣读了“七一”表彰决定,院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先锋岗进行了颁奖。随后,3名党员先锋岗代表分享了先锋经验,话初心使命,抒爱党之情。最后,陈坚院长代表院党组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战在全院各个岗位上的广大党员、离退休老党员致以节日的祝福。

陈坚指出,近年来,中院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司法与文明的深度融合,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文明司法、文明办案、文明服务,积极构建与基层干警相呼应、与审判实际相对接、与队伍建设相统一、与时代特色相适应的文明创建体系,法院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陈坚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比学赶超、奋发有为、积极肯干、展现担当,推动株洲中院实现跨越式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陈坚要求,要围绕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压实工作责任,聚焦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逐项对照梳理,采取项目化管理,有序推进落实。要强化督促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与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责任编辑: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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