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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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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02 15:59:45 打印 字号: | |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市委的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我院下设25个庭、室、处、队,业务部门16个,辅助及后勤部门8个,固定资产原值为13721.38万元,有各种车辆24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6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台,机要通信用车2台,离退休干部用车2台。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我院现有在职干警162人,离休干警2人,退休干警83人,提前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107人,其中合同制书记员、法警85人,全年新进干警2人,调入9人,调出3人,退休3人,死亡4人(在职1,离休1,退休2)。

二、预算收支出情况(按单位预算口径)

2021年预算收入7253.1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5438万元,调整追加399.36万元。其他资金来源1415.77万元。

2021年支出72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3.20万元,项目支出953.01万元,结余结转172.84万元。

注:本绩效自评报告仅针对株洲市财政拨款资金1415.77万元展开。

三、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包含单位管理的公共专项)

(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公正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管控风险点;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运行;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执行能力稳步提升,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工作成效更加突出,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树立法院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6538件,审执结83798件,结案率96.84%,同比分别增长27.89%、26.12%。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6487件,审执结6242件,结案率96.22%。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54.91件。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和湖南省文明单位。详见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1)。

(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无。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年度计划进行编制,但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办案业务费预算不足,党委及上级法院安排突发性重点工作,维稳救助金未纳入年初预算,以致需要申请预算追加。

2.因无法准确预测办案业务量,以致诉讼费、罚没收入无法在预算编制时对非税收入和有关办案支出准确预算。

(二)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认识,让各部门了解绩效工作,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2.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理提高部门支出的绩效成果,为更好的服务审判发挥最大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名称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分值×执行率)

合计

908.84万元

1415.77万元

 

 

1415.77万元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908.84万元 

1415.77万元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完善审判管理考评司法状况,司法状况考评居全省前3名。                           

2.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解决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以上。                                               3.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结案率不低于60%。                                                    4.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推进司法公开,推行司法救助,开展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5件以上。   

1.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连续四年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连续四年在省委政法委市州平安建设考评中执法质量排名全省法院第一,连续四年获评全省优秀中级法院;在省高院关于表彰近两年来审判绩效作出突出贡献法院的通报中,株洲中院作为唯一中院被通报表扬。202141日,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到中院调研,对株洲法院的工作特别是审判绩效连续四年领跑全省法院给予充分肯定。

2.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5788件,审执结5229件,执结案率90.3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50)

数量指标

基本支出保障人数

242人 

242人 

5

5


案件受理数

应受尽受

5788

5

4


一审案件审结率

90%

97.56%

5

4


裁判文书上网率

95%

100%

5

5


质量指标

发回重审案率

较上年下降

0.77%,下降 

4 

3 


上诉率

较上年下降

35.5%,下降

4

3


一审改判率

较上年下降

1.65%,下降 

5

4 


时效指标

资金支出进度

>95% 

100% 

5 

4 


成本指标

办案平均经费

较上年下降 

下降 

4

3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案件结案率

>90%

92.6% 

6 

5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较上年提高

提高

6

5


社会效益指标

信访事件下降率

>10% 

下降,20.5% 

6 

5


“六清”行动推进

从严从快 

涉黑涉恶案件审结率97.36%

 

6 

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发展政策

有 

持续优化改进 

6 

5 


可持续发展措施

有 

持续优化改进 

6 

5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程度

基本满意 

基本满意 

6 

5 


满意度提升措施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 

6 

5 


总分

100

95

等级:优

备注:1.“执行率”=“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

     2.总分设置为100等级划分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60分以下为差。


 
来源:中院行政处
责任编辑:中院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