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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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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24 17:50:2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1名;

聘用制法警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优先考虑;聘用制法警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体育专业优先考虑;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法警1个值班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6周岁,责任心强,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4)聘用制法警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受聘后,服从分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01办公室(28109169)。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④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1)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测试看打、听打速度,文档处理能力;

聘用制法警体能测试: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2)面试:考核应聘者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特别是考察与法警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工资按月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附: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3日

 

 

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一寸

近照

出生

年月


身   高


政治面貌


学   历


毕业

院校


特   长


户籍地


联系

电话


身 份 证 号 码


婚姻状况


 

 



 



 
来源: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中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