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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网上公示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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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08 16:32:57 打印 字号: | |

序号

执行法院

执行案号

立案时间

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标的

采取执行措施简要情况

执行到位金额

尚未兑现金额

执行人员

电话

备注

1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湘02执恢71号

2020年11月4日

戴鑫

200余万元

冻结名下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扣划银行存款22662.9元;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

22662.9元

200余万元

马毅

073128109239


2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42号

2021年2月22日

齐文彬

17万余元

冻结名下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

0

17万余元


3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53号

2021年3月2日

谢炜

1.9万余元

冻结名下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

0

1.9万余元


4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54号

2021年3月2日

瞿友强

1万余元

冻结名下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扣划银行存款258.89元;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

258.89元

1万余元


5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55号

2021年3月3日

袁则镜

1.8万余元

冻结名下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扣划银行存款660.51元;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

660.51元

1.7万余元


6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52号

2021年3月2日

株洲市湘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8130元

五查已到位,公司已关门停业,已冻结账户已限消。

500元

27630元

黄谭武

073128109229


7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18号

2021年1月18日

林伟

286552.58元

五查已到位,已冻结账户,已限消。

0

286552.58元


8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湘02执恢39号

2020年7月7日

文利华,马应龙,湖南东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077036元

五查已到位,已限消。

0

1077036元


9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湘02执恢8号

2020年1月14日

株洲天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630000元

五查已到位,已限消。

0

630000元


10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湘02执28号

2020年1月8日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104749283元

五查已到位,公司负债巨大,已限消。

0

104749283元


11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136号

2021年4月21日

肖军华

50000元

对被执行人肖军华限制高消费措施

0

500000

罗成效

073128109163


12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225号

2021年5月13日

彭建

100000元

对被执行人彭建限制高消费措施

6000(服刑期间缴纳)

94000元


13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56号

2021年3月3日

陈伟

7489.24元

冻结被执行人陈伟名下中国银行等三个银行账户;
对被执行人陈伟限制高消费措施

0

7489.24元


14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57号

2021年5月18日

刘开兴

13962.9元

冻结刘开兴中国农业银行等七个银行及网络账户;扣划2546.61元给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刘开兴限制高消费措施

2437.17元

11525.73元


15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8号

2021年1月13日

叶彬

21608.21元

冻结被执行人叶彬名下中国银行等三个银行账户;对被执行人叶彬限制高消费措施

0

21608.21元


16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13号

2021年1月18日

贺一龙

198383元

冻结被执行人贺一龙名下中国工商银行等八个银行账户及财付通、支付宝三个账户并扣划25004.69元给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贺一龙限制高消费措施

25004.69元

173378.31元


17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200号

2021年5月10日

芦淞区四季歌歌厅、刘敏

99782元

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已到位,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措施

0

99782元

叶开钟

073128109239


18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湘02执241号

2021年6月3日

颜福侨

30000元

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已到位,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措施

0

30000元



 
责任编辑:中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