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本市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4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法院事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本市户口或长期在本市定居;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有较强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聘用后,服从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和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1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01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要求准备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内容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有关内容:测试听打速度、文档处理技能。
2、面试
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如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2、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工作日免费供应早中餐,工资福利按月发放,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工作必备的服装。
联系电话:0731-28109169,15116064820
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照片 |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
联系方式1 | 联系方式2 | ||||||||||||||
详细联系地址 | |||||||||||||||
主要 学习 或 工作 简历 | |||||||||||||||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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