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侯敏娜
株洲日报讯 12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扫黑除恶十大工作亮点以及十起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履行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重点,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2月30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135件814人,结案率为95.74%;二审审结86件662人,结案率达100%,依法审结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大要案件。
全市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严”字当头。判决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6件14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51件254人,恶势力团伙成员39件134人。对黑恶罪犯不予假释,对1名黑恶罪犯不予减刑,对11名黑恶罪犯缩减减刑幅度。对大要案件逐案落实院长包案制度,多起案件由院领导直接承办或者担任审判长。12月25日,省扫黑办重点督办的王跃明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王跃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全市法院对黑恶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开通“绿色通道”。3年来,组织集中宣判14场次,集中宣判案件76件484人1单位。已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16亿元,有力地铲除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认定“保护伞”9人。对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单大勇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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