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汤小莉
株洲日报讯 原告是一名聋哑人,司法公平之声该如何向其传达?11月4日,醴陵市法院在巡回审判一起“民告官”案件时,特意为原告聘请了手语翻译,让其可以更好“发声”。
原告谭某是一名聋哑人,于4月19日因邻居受伤一事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两天后,谭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谭某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原告谭某腿脚不便,醴陵市法院秉持司法便民的原则,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并聘请了醴陵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为谭某担任翻译。在庭审过程中,翻译人员通过手语,让审判员与原告、被告可以无障碍沟通,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一名旁听的群众认为,醴陵市法院为特殊群体聘请翻译老师,并考虑当事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巡回审判,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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