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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公开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作者:茶陵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04-08 09:00:4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3月27日,茶陵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罗某承、罗某华、罗某俭、符某波、胡某、向某等人寻衅滋事罪、挪用资金罪一案,该案由茶陵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谭云林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茶陵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雷桂卉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罗某承、罗某华先后注册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和典当管理公司从事放高利贷业务,并吸纳罗某俭、符某波、胡某、向某、等人做公司员工负责放、收高利贷业务,采取殴打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任意毁坏公私财物、堵门、滋扰、纠缠、言语威胁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讨债,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茶陵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茶陵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从严从快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份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来源:茶陵县法院
责任编辑:周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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