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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株洲:躬身为民 再创品牌
作者:禹爱民 邓画文 刘强 彭志敏  发布时间:2014-12-23 15:11:15 打印 字号: | |
图为石峰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正在开庭。
  “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湖南省株洲市两级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创新司法品牌,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近三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全省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3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一个QQ群 凝结少审法官爱心

  “小伟,最近学习忙吗?天冷了要记得添衣!”18岁的小伟(化名)看着熟悉的QQ头像闪烁,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面对这殷切的叮嘱,不知情者还以为是母子之间的对话,其实这是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向未成年被告人发送的QQ信息。

  2012年,小伟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坐到了被告人席上。法官通过走访其所在的社区、学校,了解到小伟平时在校表现很好,伤人只因一时冲动。于是,便多次做受害方工作,说服对方家长出具刑事谅解书。最终,被宣告缓刑的小伟重新回到课堂,如今已经是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二学生了。

  在株洲法院刑事审判庭建立的这个QQ群里,有几百名“小伟”。他们由于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道路。在法官们的帮助下,他们有的在上学,有的已就业,努力回到人生正轨。在群里,“小伟”们都亲切地称法官们为“法官妈妈”、“法官爸爸”。

  “对未成年被告人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我们更注重对他们的心理帮扶和精神重建,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株洲中院刑一庭庭长韦曼辉说。

  除了建立QQ群,随时掌握孩子们动态外,株洲法院还完善了庭前走访、交谈式审判、心理跟踪、一对一帮教等系列少年审判制度。这些制度不仅针对未成年被告人,还延伸至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父母。

  2012年,一起刑事案件中,两名未成年人被害,两个家庭顿时沦为失独家庭,两对年届五十的父母精神濒临崩溃。株洲中院与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马丽华教授合作,对两个家庭进行了跟踪式心理回访。两年过去了,四位家长的情绪日趋平稳,两个家庭得到了挽救。

  

   一条短信透明案件运行流程

  “您好,您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于今日完成立案,案号为……”2014年11月7日,前来立案的陈某在递交材料当天下午就收到了立案成功的短信通知。

  今年4月, 株洲中院在全省率先开通“阳光司法平台”。搭建“阳光司法平台”,是株洲中院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该平台,法院向当事人及时发布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减刑假释的进展和开庭、听证、领取司法文书的时间地点信息等,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有了这个平台,当事人跑的冤枉路少了,我们服务效能大大提升了!”株洲中院民四庭庭长柳战文兴奋地说。

  打开电脑,进入“阳光司法平台”软件,柳战文便可看到当天所有案件进展情况的动态信息。

  “姚某诉吴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姚某电话无法接通,本次送达没有成功;徐某诉金某、杨某人身损害赔偿案通过阳光司法平台向两被告发送判决书电子文本后,金某已主动到法院领取了文书。”这样的记录在平台上每天都发生着。节点信息的透明化消除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倒逼法院工作朝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截至今年10月20日,株洲中院通过短信平台向3000多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发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共计6100余条,收到回复信息500余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除了发送节点信息,“阳光司法平台”的意见搜集和信息反馈功能也得到充分发挥。截至目前,公众通过平台提出意见和建议60余条,成为株洲法院审判管理、纪检监察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次回访畅通民意沟通桥梁

  “经你们这么一解释,我也就明白了,这官司虽然没有达到我的全部要求,但我认这个理。”前来申诉的彭某在法官们释明法律后态度发生转变。

  此时,包括株洲中院院长何剑在内的三位回访法官在醴陵市浦口镇三铺村这个简陋的乡村民居里已经跟他聊了整整一个上午。

  2014年1月,彭某与醴陵市浦口某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经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后仍然不服,不断到法院请求申诉。何剑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亲自带着二审承办法官、审管办工作人员前往三铺村彭某家回访。经过一个上午闲话家常和主审法官抽丝剥茧地耐心分析,彭某对判决表示认可。

  这是株洲两级法院开展“千案大回访”活动以来一个小小侧影。2014年4月,株洲中院决定在全市开展“千案大回访”活动,从全市两级法院2013、2014两个司法统计年度内,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中随机抽取1000个案件针对办案作风、公正效率、司法廉洁三个方面进行回访,回访对象为案件双方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和人民陪审员。回访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法官深入当事人所在村组、家中及企业车间、田间地头,问出了问题,访出了民意。半年共回访案件1237件,回访案件当事人2556人,收集意见和建议126条,满意率94.71%。

  在回访的过程中,进一步落实司法惠民政策,积极争取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5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20万余元。

  “我们不仅仅是针对个案的回访,更注重以点带面,推动相关问题的全面解决。”株洲中院审管办主任易文胜说。

  在彭某表示服判之后,株洲中院并未满足于个案的息诉。通过回访,法官们发现彭某之所以申诉不止,正是因为仲裁结果与法院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当事人无所适从。为统一裁判尺度,法院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就有关问题的认定召开了研讨会,相关建章立制工作陆续展开。

  辛勤的耕耘结出了丰硕的成果,回访后司法质效明显提升。截至10月20日,株洲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299件,同比上升37%;审执结4056件,同比上升37.6%;结案率94.35%,同比上升0.41%;人均办案数24.1,同比增加6.5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3.5天。

  

   一根水管连通基层服务渠道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这辈子哪能喝上这么干净的水啊!”看着晶莹的自来水哗哗地流向自家水缸,株洲市荷塘区余家冲社区的张大爷激动得热泪盈眶。

  张大爷是当地有名的困难户,两口子十多年前就下岗了,生活十分艰难。眼见家家户户都装上了新水管用上了自来水,张大爷却还是佝偻着身子挑水做饭、洗衣,日常生活用水成为了老两口最大的难题。

  余家冲社区是何剑的党建帮扶联系点。隔三岔五,何剑都会来社区走走看看,给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一次走访中,何剑目睹了张大爷家的境况,立即联系社区,自己带头发动法院干警捐款,给张大爷装上了水管通上了自来水。

  株洲中院还为社区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服务卡上印着十名各审判领域资深法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并承诺“能及时解答的当场解答,不能及时解答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答”。卡片发放以来,已有10余起婚姻家庭、邻里、借贷、劳动等纠纷因法官的耐心解答得以顺利解决。

  “别轻看这些服务举措,正因为我们将群众的纠纷解决在基层,所以也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法院的案件数。”株洲中院工会主席陈铁军说。

  

  

   攸县:“满身泥”兑现执行款

  “下这么大的雨你们也来了,冲着你们这种工作精神我一定配合你们做好工作。”株洲某铸造公司总经理谭某对3名法官冒着暴雨上门调解的工作精神赞叹不已。

  王某与该铸造公司签订水渣买卖合同后,向该公司支付预付款33万元。不久,该公司部分停产。经双方结算,该公司须向王某返还预付款15.33万元。王某经多次催收,均未收回预付款,遂向法院起诉催讨。

  攸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铸造公司日前断水断电,生产经营极其困难,而原告王某也因家庭变故急需资金。根据这些情况,法官决定下乡,进行巡回审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协调,以便迅速解决双方难题。

  2014年4月23日清晨,大雨瓢泼。王某心里七上八下:“下这么大的雨,又这么远的路,法官今天会不会来呢?”

  满身泥泞的承办法官出现在王某面前,一起赶到铸造公司经理谭某的住所。在法官的劝导下,当天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5月28日,在法官的督促下铸造公司将15.33万元现金一分不少地交到了王某手中。

  “只要能让群众迅速轻松解决纠纷,我们宁愿多磨磨嘴皮。”攸县法院副院长徐红军说。

  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使得攸县法院工作质效大为提升。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省法庭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进法院”等荣誉。其中网岭人民法庭还被评为“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石峰:“出现场”折射为民情

  “感谢您们数十次顶着炎炎烈日,跋山涉水为我们调解纠纷,最终划清了两组地界,我们对法院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衷心感谢!”2014年10月28日,石峰区人民法院大厅电梯口,一张红纸表达了书写者的感谢之情。

  自2006年起,被告株洲某建材公司租用郭家塘村泉水塘组的林地用于生产,实际生产过程中却越界占用了长塘湾组的林地,并对山林造成了损害。此事经当地街道办、政府部门多次协调也未能解决。

  案件起诉至石峰法院后,承办该案的民一庭庭长刘治国多次赶往现场调查,前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十余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握手言和。

  “你这个就是两口子拌拌嘴,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家庭还是要以和为贵。”前不久,石峰区井龙社区九郎山村集市上一个“摊位”被挤得水泄不通。这是石峰法院法官到集市上“诊案”,提供咨询。法官们的解答不仅注重相关法律知识的解说,更注重中国传统道德伦理的疏导。

  自2012年至今,该院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90余场次,足迹遍布辖区各个街道乡村,现场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2000余个,有效地传播了法律知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除了下乡“问诊”,该院还规定每位法官每年必须参与巡回审案10件以上。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17场。

  “这种不拘一格的庭审模式,容易让当事人打开心结,促成问题和解。”石峰法院院长刘仕明说。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率100%、案件执结率连续三年96%以上的优质绩效,是石峰法院为民司法的优异答卷。
来源:中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邓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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