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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办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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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济  发布时间:2014-07-30 09:28:13 打印 字号: | |
  7月23日,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大力践行群众路线,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长春、下东法庭庭长龙志勤的带领下,我在枣市镇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了张燕(化名)诉李强(化名)离婚一案。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宿舍时,我知道我的内心是满足的。因为我们的付出都到了回应。

  2012年,原、被告结婚快三年了,他们是初中的同学,喜结连理后一直没有拍婚纱照。这年,他们终于把这个遗憾填补上了。然而事隔十多天,一场两死四重伤的车祸,将他们这个本应幸福的家庭推向了绝望的深渊。这场车祸的肇事司机是被告,死者是原告的姐夫和外甥,被告和原告的另一姐姐、姐夫及原、被告的婚生女均重伤。原告在医院照顾被告一段时间之后,原告离开被告带着女儿回娘家生活,对于原告离开的原因,原、被告各持一词,已无法查证当时真正的原因。后因被告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检察院提起了公诉,对此,原、被告的说法又不一致,原告说她在娘家周旋,娘家人主动找被告家人商量,看怎样处理可以不被起诉,但被告家人不理不睬。被告家人则认为,被告之所以被刑事处罚是原告家人的问题。现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被告则认为双方感情仍在,希望和好。

   双方意见分歧虽然较大,但均表示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我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庭审结束后我与院领导先后去到往原、被告家中做思想工作。

  虽然,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但我院下乡巡回办案的行动还是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乡政府的领导为我们的巡回办案提供了许多便利,当地的老百姓对我们的到来也很欣喜,都说这样的农忙时节,法院的同志能够来到身边为民解决纠纷,不但方便了老百姓,而且给当地的老百姓上了生动的一堂法律课,受益匪浅。听到这些肯定的回应,我的心是满满的,我真正体会到了践行群众路线,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意义。
来源:芦淞区法院
责任编辑:邓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