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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院中层干部的中流砥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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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芳   发布时间:2013-03-18 10:07:08 打印 字号: | |
  法院中层领导干部是法院队伍的中坚力量,在法院各项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要坚持与人为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充分发挥法院中层干部的中流砥柱作用,做政治上的表率、人格上的表率、工作上的表率、政绩上的表率。

  一是要讲政治,做政治坚定的领导干部。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专业性很强的执法部门。作为法官,必须具备较强的业务知识、较高的业务素质,而作为中层干部,还必

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责任感,就是要善于讲政治。讲政治对于中层干部更是至关重要的,能否做到讲政治,涉及到能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将党组的决定决议贯彻到位,能否使法院的工作有新的起色,开拓新的局面。所以,对于中层干部而言,善于讲政治,就是把握大局,把审判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为其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这就要求中层干部应具备大局意识,整体意识,站在全局的高度通盘考虑,统筹计划。一方面,要注重把握本部门与单位整体的关系,将本部门的工作放在全院的角度去思考,力求所在部门与单位的全局工作相一致,为了全局的共同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注重把握本部门与其它部门、包括外部系统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能,各司其责,密切协作,提高整体质效;再一方面,要注重把握群体与个体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工作目标,增强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还要加强个人与部门、个人与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真正把个人融入群体之中,成为群体力量的化身。

  二是要讲学习,做刻苦钻研的领导干部。适应新世纪审判工作的需要,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历史使命,也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法院的工作与以往相比,在体制上的改革与创新涉及的领域将更广、层次更深、内容更新,必然会碰到各种难以设想的困难和障碍,作为中层干部,要很好地解决这些困难和障碍,要不断的改进学风,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只有加强学习,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才能增强从事改革与创新工作的资本,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与时俱进,与时代同行,既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也要认真学习反映时代特征的新的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思想修养,指导实践工作,解决新出现的问题。要靠自觉学习,把学习理论作为一种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勇于创新,在领导岗位有所造就。

  三是要讲工作,做尽职尽责的领导干部。作为法院整体中的一个职能部门,能否各尽其职、各尽其责,真正把法院的总体工作目标落实好,干警是基础,中层是中流砥柱。作为中层干部,不但要做具体工作,还要很好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职能,要贯彻执行法院党组决策,组织带领本部门干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层干部既要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会做“指挥员”,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做好“战斗员”。中层干部是“将”,是带着干警们战斗、工作的“班长”,应该身处一线,冲锋在前。一个称职的中层干部,既要会当指挥员,站高望远,刚柔有度,从容处理各种事务,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能力,更要当好战斗员,走在前边,干在前边,领着同志们干,干给同志们看,与大家齐心合力,并肩作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是要讲清廉,做严于律己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做到严于律己,以公正无私的实际行动取信于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公、正、廉、明”。“良田万倾,日食不过三餐;广厦千间,夜卧不过八尺”。作为一名干部,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以廉生威,以廉养身。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表率,做到以公仆形象感召人,以高尚人格引导人,以用权为民取信人,以优质服务激励人,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来源:株洲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