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炎陵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四级高级法官罗富余同志在京参加“中华颂十年庆典暨第十届‘中华颂’ 全国文学艺术大赛”颁奖大会上,以一首《七律·壬辰元宵观狮龙舞》夺得了第十届全国文学艺术大赛诗歌类一等奖,捧回了沉甸甸的烫金奖盘和至高的荣誉奖章及证书。这是他继2011年荣获“炎黄杯”全国诗词书画印艺术大赛一等奖之后,再一次获得殊荣。
第十届‘中华颂’ 全国文学艺术大赛活动以认真、负责、诚信得到了海内外作家、书画家的积极参赛和广泛好评。本次颁奖会是在著名的北京京西宾馆举行,大会受到了国内的《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化报》等报社以及《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广播网》等中央媒体多次予以报道。罗富余同志参赛的作品《壬辰元宵观狮龙舞》是一首七律诗,该文借助舞龙狮、鼓锣、放鞭炮、群众参与等活动展现壬辰元宵节日的一幅喜庆气氛画卷,同时,作者逐步提高境界,寄托自已对社会的和谐与国家的富裕强盛的爱民、爱国情怀。
近年来,罗富余同志立足本职工作,以服务大局,文化强县为着眼点,以文化强院,制度治院为己任,发挥办公室、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的管理主导作用,组建信息、宣传、调研队伍,并带领他们一手抓审判与服务,一手抓文明创建与制度建设;认真落实院党组作出的队伍建设和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一票否决”的决定,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平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他坚持率先垂范,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笔耕不缀,在挖掘信息、宣传法制、审判调研,以及散文、诗词、楹联等文学创作方面都有所建树。据不完全统计,他已发表的调研论文有25篇之多,编发各类新闻宣传稿200余篇,发表各类散文、诗词、楹联等稿件300多篇(首)。其中,关于队伍建设的《法官品质与司法公正》论文,获省高院征文二等奖,并被选入多种优秀论文集;关于廉政建设的《探虞舜文化源,铸廉政文化魂》一文,被中国监察网等八家网络媒体相继采用,并荣获“舜文化与廉政文化”征文优胜奖。关于审判业务的调研论文《对司法赔偿几个具体问题的法律思考》、《审判监督程序改革之我见》等被《湖南审判研究》采用,并收入全省法院审判改革优秀论文集;同时被《中华文典》、《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等大型文集选录。其诗词散文被选入《光阴·味道》和《中华?全国文学精品集》等大型文集。由于出色的工作成绩,他多次被评为“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被株洲市政府荣记二等功一次,先后六次被炎陵县政府荣记三等功和嘉奖,他的业绩被选入《实践三个代表的楷模》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