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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案例指导制度对执行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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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京  发布时间:2012-03-13 15:58:19 打印 字号: | |
  案例指导制度是近年来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6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对案件指导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以进一步推进该项制度的实施。2011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其对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遗憾的是,该批指导性案例并未涉及到法院的执行工作方面。

  执行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与法院执行工作重要性不相适应的是立法上的不健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执行工作可适用的条文仅执行一编,共计34条。而现实中执行工作又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被执行人的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层出不穷,具体形态多样化。对于日益增多且复杂化的执行工作来说,这些条文明显是严重不足的。后来法院主要是采取司法解释的办法来弥补立法上的这一不足,但由于司法解释出台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论证、调研,程序较为繁琐,并且有些司法解释条文本身便具有概括性、原则性的特点,要把司法解释适用到具体的个案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使法院的司法理念更快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案例指导制度应运而生。

  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执行工作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及时弥补立法漏洞,针对性的解决具体问题。就拿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来说,该项制度在实践中应用极为广泛,但是立法上仅有《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对其作出了粗略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补充也不尽完善,例如对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到他人名下如何认定、处理上便无规定,这无疑给企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提供了空子可钻。而运用指导性案例便可以针对性的解决这一问题,以裁判要点或理由的形式对相关法律制度予以阐明,为法院处理类似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

  第二,统一规范执行行为,将司法经验及时推广。通过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可以对执行中的裁量行为进行统一指导,既可以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防止办案人员因无法可依而迟疑不决,也可以避免因办案人员在立法空白的情况下,盲目采取执行措施而导致错案的发生。此外,指导性案例都是精挑细选的结果,其是对办案经验的总结,浓缩了法官的智慧,通过具体个案的形式加以发布能够使办案人员更好的将这一先进的司法理念应用于实践。

  第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案例指导制度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解决,从而使执行工作紧跟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进而有效打击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的保全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切实的提高案件标的到位率,提升执行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来源:株洲县法院
责任编辑: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