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是法院审判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的积淀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来源于日常工作,又作为法院的上层建筑无时不刻在指导着工作的每个环节。因此,法院文化建设关乎着法院审判及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关乎法院的发展。笔者试着从法院文化的内涵、法院文化建设的必然性、以及法院文化建设的途径等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
(一)法院文化的概念。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和管理等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文化现象,是以法官为主体全体法院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特征,以追求法治为目标,凸现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等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
(二)法院文化的特征。一是主体性。法院文化是以法官为主体和代表的审判人员的文化,是法官这一特殊群体所共有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它是法官的人化,是法官群体的共同意识,是维系法官职业共同体的精神纽带;决定着法官的价值取向,支配着法官的行为选择,制约着法官的思维和判断,影响着法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精神性。法院文化是精神的文化,重在发展内涵,增强素质,营造氛围,提高品位,展示形象,培育精神;重在培育一种体现法院根和脊梁、魂和神韵的精神,凝聚一种激励法官积极向上的力量,成为一种增强法官职业归属感、尊崇感和获取法院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公信度的表现方式。三是法律性。法院文化是法律文化的缩影和代表,要突显法院自身的司法规律,突出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永恒的主题,要突显法官思维方式的非自主性和逻辑性,突出法官行为方式的程序性和相对封闭性,显示法官道德良知的崇高性和知识系统的专门性,展现法官审美情趣的严肃性和言行举止的严谨性。四是渐进性。法院文化必须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与积淀,不可急功近利,一蹴而就。它既是几千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和世界先进法律文化的交汇和融合,也是立志于献身法律事业的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的主动创造与弘扬,必须经过长期的启迪、教化、灌输与规范,必须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培植和时间积淀,最后内化为一种习惯,升华为一种力量,形成为一种传统。
(三)法院文化的构成。法院文化由四个层次构成,即表层的物质文化、浅层的行为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表层的物质文化是指法院的建筑、设施和装备以及包括干警着装、法官服饰、法庭的布局和装饰、法槌的使用、工作环境、办公环境等所构成的器物文化,是法院文化最为直观的文化要素。浅层的行为文化是指法院群体在审判活动、研究培训、生活娱乐和人际交往中产生的活动文化。包括法院审判及管理工作中长期形成的习俗、礼仪、习惯、成文或虽不成文但已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等。中层的制度文化是即法院管理文化,是指法院在从事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法院司法精神、价值观念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院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等,其中包括法院的审判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党风廉政、职业道德考评、审判纪律作风整顿措施等的确立和完善。这一层次是法院文化中规范人和物的行为方式的部分。深层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是法院文化的源泉,是指法院在审判活动、管理教育活动中所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它包括司法精神、法官的职业道德、工作目标、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它是法院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决定着其他三个层面的文化,而其他三个层面的文化则反映和强化精神文化层面的内容。
(四)法院文化的内容。法院文化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蕴含了"公正、平等、中立、文明、高效、敬业、关怀"等丰富的内容。公正即公平正义,它是司法的永恒主题,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所在,是法院最珍贵的公众形象,是法官的毕生追求。在现代法治社会,司法公正更是一种价值、一种精神、一种理想而被倡导和追求。平等即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对待意识,在审判实践活动中对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立是指审判权作为居中裁判性的权力,在法律上处于一种中性的、超然的状态,它要求法官在解决矛盾纠纷中保持中立,不偏不倚,惟法律马首是瞻,始终保持居中裁判地位和公正形象。文明即司法文明,它体现了一种进步,一种境界。法院是最文明、最民主、最讲理的地方,法官理应成为最文明的人、最高素养的人。高效即增强效率意识,自觉将执法活动与社会节奏相协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办案时限,把效率要求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敬业即克尽职守、爱岗敬业。因为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纠纷冲突的终局裁判者,司法工作维系着社会的安全、人民的福祉,容不得半点的疏忽和马虎。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如果没有对事业的执著和热爱是做不到的。关怀蕴涵了"人本主义"的现代管理理念。对外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化解民怨,保障民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对内要注重情商管理艺术,发挥"情感的力量",以情感人,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干警,要善于用伟大的事业凝聚人心,用崇高的精神鼓舞人心,用真挚的情感滋润人心,用适当的待遇吸引人心,把情商管理贯穿于法院管理的始终。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必然性
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是社会经济形态上升到一定层次的必然反映,具有无穷的生命力与竞争力。法院文化是法院在其自身发展进步过程中的一种必然反映,法院文化建设自然成为法院向更高层次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对于改善欠发达地区法院现状,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实现"勇争一流"的跨越式发展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一)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民主法治发展进程加快推进的必然选择。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专制社会。法文化的基本特点是礼法并重,以礼为主,强调礼治,具有"明德慎罚"、"出礼入刑"、"德主刑辅"这样一些浓厚的儒家伦理化色彩;重视德治,以德为主,重调解、息事宁人、平争止讼;实行人治,皇权至上,法自君出,重群体,轻个人,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法律体系不分。除了中央设置有功能相对单一的司法机构外,地方一般没有设置单一的司法机构,地方司法权一般由行政部门来执掌,司法和行政机关高度合一。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文化具有浓厚的盼清官、盼明君的民众期望,谈不上有什么民主法制的传统,法律被看成是不好的东西,普通百姓不喜欢法律,在这种法文化的熏陶下,法文化体现的是道德文化,追求的是秩序与和谐,强调的是打击与惩罚,在这种历史语境中不可能有法院文化建设问题。民国期间,仿照西方体制,出现了现代意义的法院雏形,但也是昙花一现。解放后,由于计划经济和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特别是文革十年动乱,法律被政策取代,司法被严重异化,也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法院文化建设。改革开放尤其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文化才开始显现。特别是十六大提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历史性时刻的到来,法院文化才真正走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纵观中国法院文化建设由无到有,由冷到热的过程,并非单纯的社会现象,它反映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它体现了当前我国法院物质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要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和队伍素质上新层次、新台阶,必须尽快破文化这一软实力的"瓶颈"问题,注重软实力的竞争,而法院文化建设将起着根本性、基础性、长期性的推进作用。
(二)法院文化建设是加快法官职业发展进程的必由之路。法官作为纠纷裁判者,承担着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是法律的化身和法律代言人,是社会的精英,是高于一般人的特殊群体。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必须有一套自己的价值理念、道德操守、思维方式、语言风格、行为方式。法官在法庭上的言谈举止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文明的认知,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度,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国家司法的评价。法院如何引导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如何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如何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答案就是要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第一、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意识的养成。法官职业意识包括法律至上的理想信仰、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和理性客观的思维方式等。法官的职业意识不是天生的,法院文化通过渐入人心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对法官的心理意识进行影响、改造,相对于说教式的外部"灌输"方式,它是一种内部的"培养",是一种环境的熏陶。第二、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技能的提高。在法院文化建设中,通过举办法论坛、邀请专家讲座、与高校开展协作、设置"法官书屋"等文化形式,能多渠道提高法官素质。通过引导、培植等各种途经将公正、公平、正义等理念渗透到法官审判的各个环节,会在法官心中形成法律思维的指导原则,从而提高其职业技能和裁判水平。第三、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道德的确立。法院文化对法官职业道德的形成能发挥"过滤器"的作用,能形成一个文化"保护圈",使之区别于外部的文化环境,对外能免受和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对内能形成法官集体的共同精神,进而内化为法官心中的道德准则,控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第四、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法官职业形象的树立。法官们的工作非常辛苦,但是为什么社会上有些地方对法院和法官的总体评价并不太高,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人情案、司法腐败现象等指责时有耳闻,法官违法乱纪的现象不时发生,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受到极大挑战。究其原因,法院文化建设的缺失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积极向上的文化作为法院的价值指引和导向,已成为新世纪人民法院一项十分迫切的光荣使命和重要任务。法院文化有助于培养法官的职业气质,引导法官树立求实、严谨、刚直、廉洁、文明等职业形象,使法官成为社会上受信任和尊重的人。第五、法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提升个人修养,促进法官综合素质的提高。通过举办歌咏、演讲、体育竞赛等各种文体活动,可以活跃法官业余文化生活,创造轻松愉悦、张弛有度的工作氛围,有助于法官更加深入广泛地了解历史,了解社会,把握大局,把握形势,做一个头脑清醒、博学睿智的人;有助于法官艺术品质的养成和审美情趣的提高,从而提升裁判的境界和水平。
三 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
(一)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升华,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教育为先,重在培养廉洁意识,塑造廉洁理念、营造廉洁氛围,使法院干部自觉把廉洁要求变成具体行动,变成自身的信仰和追求;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既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又是一项系统、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坚持以人为本,将"廉洁、公正、一心为民"的理念融入干警的心中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法官有了良好的职业思想,就能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把"廉洁、公正,一心为民" 理念真正融入干警的脑海里,就要大力发展法院廉政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培养法官树立良好的职业意识和思想境界,使法官自觉把廉洁公正作为约束其行为的标尺。要根据法院干警的文化水平、工作、学习、生活实际,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使反腐倡廉真正贴近思想、贴近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角度出发,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法纪教育和荣辱观教育融入到廉政文化建设之中,使廉政文化既体现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又融入以人为本,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使干警心灵受到震撼、灵魂受到洗礼、思想得到净化,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高,廉政意识得到增强。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干警积极向上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政治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其目的取向一定要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廉政文化作为一种价值尺度,赞扬什么、批评什么、反对什么,都具有鲜明的指向性。通过一定的文化载体,能够使人受到感染和教育,使人在保持廉洁这一点上得到教化、培养,在潜移默化中作用于人的心理、情感和思想,起到感化人的效果。因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以廉洁从政的政治思想文化教育引导入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性,使干警永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政治思想信念和政治信仰。要高度重视干警的政治学习,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市场理论和法律知识,用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干警、用正确的政治思想武装干警、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干警、用高尚的情操感染干警、用廉洁的意识引导干警,培养积极向上的司法廉政文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使干警牢固树立马列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同时要组织干警学习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国际金融和贸易等知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依法执法的能力,把廉政文化建设和文化建设相结合,要把先进的廉洁思想渗透到各种文化活动中,在注重趣味性和娱乐性的同时,避免防止为趣味而趣味,为娱乐而娱乐的倾向。只有这样,才能在法院真正形成崇廉尚廉,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新风尚,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发展。
3、坚持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渗透廉政文化的内容
廉政文化如果缺少必要的载体,缺乏娱乐性和感染力,就会显得枯燥无味,很难深入人心。要拓宽廉政文化宣传形式,力求内容上"富"、形式上"活"、载体上"新",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以特色教育为依托,以各种主题鲜明内容的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形式,发挥廉政文化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特色优势,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要坚持因人施教,根据干警的工作岗位的不同,思想的差异和文化需求等多样性特点,多开展一些不同内容,不同形势的廉政教育,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感染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 的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如举办"为民、务实、廉洁司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演讲比赛;开展读书活动、廉政歌曲传唱等以建设廉洁法院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倡导廉洁理念,塑造廉洁精神,打造廉洁环境;利用电子显示屏、专栏等宣传阵地,常吹清廉风,常敲廉政钟,营造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引导干警树立良好的廉洁司法意识。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树立"以廉为荣,枉法为耻;公正司法为荣,以权谋私为耻"的思想,让清廉之花在每位干警心中盛开,永远保持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4、坚持强化法官素质,将职业道德文化结合到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之中
"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道德性是廉政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德是人格力量的具体体现,法官职业道德文化是廉政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法官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对法官自身来讲,崇高的道德理想信念给人以鼓舞,正确的道德情操给人以理智。讲究职业道德是法官职业的基本要求,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的思想道德传统文化,是做好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在打造法院廉政文化中,要将道德文化充实到法院廉政文化之中,提升法院文化品位,培养干警高尚的思想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勤政为民的敬业精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以德育人,把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与道德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司法为民教育相结合、与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使廉政文化成为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夯实基础。物质建设是法院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它以外显的形式最直观地体现法院文化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价值取向。为此,结合地域特色和法文化内涵,营造符合法院职能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有利于传播法治文明,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1、审判法庭建设。审判法庭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精神的主要窗口,是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定场所。审判法庭建设必须符合审判特性,显示审判特质,要做到功能齐全、规模适中、布局规范、设施先进。在外观设计上要以庄重、威严为主要特色,在造型上应以“稳”为主,体现力量与威严,在外观装饰上应选用能体现庄重、威严的深色装饰材料,色调要协调,使人产生敬畏、尊崇的感情。要通过审判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传播公平、公正、严谨、严肃的理念,唤起公众具有终极意义的充满激情的法律信仰;同时影响法官行为,促进法官行为的规范化,以助于法院职业理想、职业追求、职业理念、职业思维和职业操守的养成。
2、办公场所建设。办公楼是法院处理各项日常工作事务的场所,是法院工作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础。良好的办公环境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使人身心愉悦。因此,办公楼建设应规模适宜、经济实用、外观庄重,尽量创造出一个美观大方、令人赏心悦目的工作环境,使干警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在享受中工作,在工作中享受。同时要融合地域文化特色,运用多种形式体现法院建筑与其他大楼的本质区别,如:独角兽的运用,法官专用通道的设立;采用浮雕方式,将中外法制发展进程、法院发展历史进行画面式展示;将“法”字的几十种写法形成一面文化墙;在适当的场所张挂凸显法院文化内涵的法律格言和名家名句;为曾经对法院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官以及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张贴标准照,确立他们在法院中的带头地位,发挥其示范效应和榜样作用;建设法院荣誉室或展览馆,充分展示法院建设的历史和成就、光荣与梦想,增强法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网络文化建设。以电子计算机、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催生了先进的网络文化。法院网络文化建设自然成为法院顺应时代发展的一项重要物质文化建设内容。要增加法院办公科技含量,加强通讯设备、交通设备、网络设备等司法装备建设,利用现代科技,信息化技术,广泛开展富有思想文化特色和积极向上、活跃精神、洗礼心灵的一些文化栏目与网页板块,开设法官论坛、电子书库等建立法院网络文化阵地。
(三)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塑造灵魂。法院精神是人文精神与法治精神的有机结合,是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激发法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它处于法院文化的最核心层,决定和影响着法院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与制度文化等,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1、提炼法院精神内核。要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以“公正与效率”为本质,融合现代“独立、公正、平等、公开、高效、文明”的司法理念,深入考察法院的发展历史、所处的地理人文环境、法官群体的思想状况,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出符合法院发展、能够凝聚人心、体现现代人文关怀、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精神内核。要注意处理好共性与个性、借鉴与创造的关系,既要看到法院文化精神必须包含的法治精神共有元素,对别国或别地区法院的有益经验加以借鉴;也要避免盲目模仿,生搬硬套,必须结合每个地方法院自己所处的地域特色,融入当地的风土人情、人文历史等特有因素进行提炼。这样的法院精神植根于现实土壤,具有良好的人文基础与群众基础,更显厚重,而更富有生命力、感染力与号召力。同时,要采取“院训”等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形式,将法院文化的精神种子播种于法官心间,将法院文化的精髓渗进法官的血液,以此获得法官的内心确认,从而自觉将其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2、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法官职业精神是法院文化精神的根本,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是塑造法院文化精神的关键。一要增强法官尊崇法治的职业理念。依法办事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官应当以法律的价值标准、用法律的思维和逻辑观察、分析和解决矛盾纠纷,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法院文化努力的方向是要培养法官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以法为是,以法为上,崇尚法治,要以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严格用“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工作。要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建设,使我们的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二要提高法官执法为民的职业意识。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必须体现执法为民的职业风采,必须把我们的工作扎根于民众的支持和信赖之中,在执法中体现出对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体现出法院必要的亲和力和法官应有的人文情感,体现出一心为民的服务意识和公仆作风,体现出爱民、为民的耐心和诚心,具有亲民、护民的爱心和细心。三要提升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法官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典范,手握大权,肩负重任,处于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仅仅知法、懂法远远不够,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如果没有良知和忠诚的优秀品质,即使有再丰富的专业知识,也可能成为玩弄法律者的帮凶。所以,法院的精神文化建设必须致力于提高法官清廉为本、守中持平的职业操守,确保法官不为钱所累,不为利所伤,不为色所惑,不为名所困。四要营造法官团结务实的职业氛围。法院是以法官为主体的职业群体,法院必须极力营造法院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引导法官形成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要充分调动法院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减少磨擦,互相体谅、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团结和谐的气氛,获得社会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3、丰富精神培养方式。精神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漫长过程,要联系实际采取多种文化形式把法院精神文化要求贯穿于法官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受到教育和启迪。一是抓好普遍教育。采取专题研讨、系统学习、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法官进行理论灌输。二是抓好个别教育。采取警示教育、个别批评、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离岗培训等方式,使思想引导与法纪措施相结合,教育法官遵守道德规范,守住道德防线。三是抓好教育引导。既加强对在岗时段的教育管理,又注重向业余时间延伸,引导法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单位做个好干警、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庭做个好成员。通过法官精神的培养,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行使权力,公正高效审判。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长远规划、统筹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全体法官及法院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唯有如此,法院文化建设之花才能绽吐芬芳,在审判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