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判业务建设,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荷塘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刑事裁判文书对证据的分析和认证,增强说理性,促进刑事案件质量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
增强责任意识。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不仅直接影响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而且对裁判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院要求干警在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时要高度重视,注重说理,树立责任意识。
规范格式内容。在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时,必须严格按照省高院公布的基本格式,统一判决书中的字体、字号和行距,规范运用标点符号和阿拉伯数字。在内容上对查明事实进行必要的分析、评判,明确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了什么罪,阐明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理由,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
确保引用法条准确。要求引用法条全面而规范,做到不遗漏,不累赘。一般按先定罪名后量刑,先分则后总则,先法律法规后司法解释的顺序在判决中予以引用。平常工作时注重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收集,在庭内学习时组织学习和讨论,确保不在判决书中引用过期法条或引用法条时出现错误
加大评查力度。成立了专门的刑事案件评查小组,对刑事裁判文书采取由审管办质量评查员定期评查与院案件兼职评查员不定期评查的方式,全方位、立体式进行评查,严把质量关。同时,将刑事裁判文书的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