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荷塘区法院三年来共受理该类案件76件,其中2009年受理26件,2010年受理32件,2011年上半年已受理18件。
该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案件类型分布不均。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共有67件,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件的88%;二是案件标的额大。在该院审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标的额超过100万的共有7件,占全部案件的9%,超过10万的共有52件,占全部案件68%的;三是影响面广。该类案件通常涉及材料供应商、开发商、建筑承包商以及工人的利益,轻则影响建设工程质量,重则关系民生安全;四是案件法律关系复杂。该类案件往往涉及工程造价评估、施工材料质量鉴定、施工标准认定等问题,当事人存在争议较多,证据数量较多,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五是审理周期长。部分案件在提起诉讼后工程量并未结算,双方对工程量均持有争议,只能进行司法鉴定。再加之还有不少案件还需要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鉴定结果才能明确原因和责任,从而导致审理周期长;六是审理难度大。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标的额大,在施工承包、工程量的认定、图纸变更等方面有较强的专业性,且部分案件的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该院建议:一是加大调解力度。由于该类案件双方往往都存在着一定的过错,简单地一判了之容易造成当事人因对判决结果不满而上诉。因此,应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作用。二是做好判后释疑工作。对调解不成,必须下判决的案件,应强化判后释疑,对当事人不明白、不清楚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开导,促使双方服判息诉。三是慎用司法鉴定。根据合同的约定能够确定工程造价的案件一般不予鉴定,能够局部鉴定的不予整体鉴定,能够通过补充质证、补充鉴定弥补鉴定结论不足的,不予重新鉴定,从而达到缩短审理周期的效果;四是推行专业化审判。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庭,挑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注重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的随时更新,积累相关审判和调解经验,培养专家型法官。五是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矛盾风险的预测及控制。六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方面的宣传活动,深入建筑企业,以案讲法,帮助企业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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