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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法院对禁毒工作提出建议

作者:邓芳  发布时间:2011-06-17 10:13:42 打印 字号: | |
  在第24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配合醴陵市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的身心健康,醴陵市法院针对审结毒品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对禁毒工作提出五条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禁毒预防工作。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这三个“关键点”,进学校、社区宣传禁毒知识,摆案例讲道理,让毒品预防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使全民认识到吸毒的危害。同时对于无业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二是开展禁吸戒毒工作。建立健全对吸毒人员的帮教体系,落实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单位、家庭对吸毒人员的帮教责任,使之真正回归社会。

  三是严防毒品流入,杜绝毒源。全国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切断毒品来源的各种渠道,建立完善的毒品缉查工作机制。

  四是开展禁毒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集中召开毒品案件的宣判大会,对涉毒人员起到震慑作用,同时要严厉打击涉毒的娱乐场所,彻底消灭毒品的孳生土壤。同时对于在审理毒品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相关部门的禁毒工作。

  五是加强毒品管理。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要严格控制,防止流入不法分子手中。
来源: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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