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给市民带来了便利,但不容忽视的是,信用卡犯罪也在逐年上升。天元区法院2008年共审理此类案件2件,2009年审理4件,今年1-9月共审理6件,与2009年同比上升45%,其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比例较高。
一、原因
1、银行对信用卡的管理漏洞。银行片面追求利益、盲目争夺客户,在信用卡办理方面存在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资料审核不严、审批手续不严,以及告知不清、风险化解机制不健全等漏洞。
2、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这直接导致部分人群对个人信用的漠视,在进行恶意透支时肆无忌惮。同时,社会征信体系的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客户在恶意透支后仍能连续作案,导致多家银行接连遭受损失。
3、非法“中介公司”的推波助澜。现在出现的大量为信用卡办理、套现以及还款提供服务的非法“中介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恶意透支行为的高发。
4、社会公众对恶意透支行为性质认识存在偏差。很多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根本不知道恶意透支拒不还款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将行为性质误认为一般民间借贷纠纷。
5、监管部门对公民信息的保护措施尚不完善。由于相关监管部门对公民信息的保护措施不完善,使得公民信息被泄露的事件大量存在,这给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和利用公民信息办理信用卡、透支信用卡创造了条件。
二、对策
一是加强信用卡管理的内部监控。要加强对信用卡发行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资料,建立专门的稽核工作体系,做到“亲核亲访”,全面、充分了解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确定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要规范信用卡业务,尤其是对信用卡业务加强管理,实行动态监控,避免银行之间无序竞争,维护信用卡发行和管理秩序,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二是要完善特约商户准入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特约商户经营状况的审查,明确对提供不实商户信息的处罚措施,建立黑名单共享信息库等风险防范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特约商户刷卡交易的监管,根据特约商户的规模、业务类型的不同,对商户的单笔刷卡金额、POS交易总额等设定警戒线,一旦触发警戒线就要进行重点实时监控。从中间环节消除信用卡诈骗隐患。三是加强监管协作,加大打击力度。银行监管部门与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取缔发布信用卡套现信息的不良广告,严肃处罚违规商户,加强立法解释对以营利为目的代还透支款和套现的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予以立案侦查,净化用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