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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对法警值庭安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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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10-09-21 11:08:58 打印 字号: | |
  如何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参审人员的安全,是司法警察最重要的职责。荷塘区法院通过分析,认为法警值庭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在诸多原因。针对存在的原因,该院从最细微的环节抓起,全面规范司法警察值庭活动,逐步实现法警值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值庭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导致值庭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既有办案人员方面的原因,又有被告人方面的原因。

  (一)办案人员方面的原因

  1、在值庭前,未制定周密细致的防范预案,在发生事故时无计可施,造成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2、思想麻痹,疏于防范,警惕性不高,缺乏预见性。3、对本院或者其他院发生的安全事故未吸取教训,认为人民法院办案安全事故很少、出事机率很低,从而抱有侥幸过关的心理。4、没有严格遵守值庭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被告人方面存在的原因

  1、自知罪责难逃,想一死了之。2、由于权利、地位、声誉等将出现巨大反差,导致心理压力和恐惧增强所致。3、出于江湖义气,甘当“替死鬼”,企图保全其他被告人。4、被告人本身具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由于特定环境造成的恐惧和压力而出现猝死。5、被告人狗急跳墙,伤害办案人员;或者心存侥幸,冒险脱逃,伤及办案人员。

  二、规范化值庭措施

  规范技能培训,提高值庭效率。定期组织全体法警学习《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技能素质;积极开展技能练兵活动,从坐姿、站姿、传递证据等动作开始,一招一式逐项训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全面规范法警提审押解、值庭等动作,提升法警值庭的驾驭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如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值庭人员则及时向队长、分管领导汇报,根据事先的预警方案,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

  规范值庭范围,突出保护重点。无论是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还是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要求法警一律进行值庭,将法警值庭切实深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针对案件难易、复杂程度,诉讼参与人的多少,灵活调整值庭人员数量。对于当事人矛盾小、易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可以将值庭法警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于矛盾容易激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则由承办人提前告知法警大队,及时增加值庭法警,最大限度的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规范内部监督,严格警务考评。为严格值庭纪律,将法警值庭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做为司法警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次庭审后,由审判人员对法警值庭情况进行打分,做出评价;纪检政工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法警值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通过综合评价,值庭情况将作为全年评先、树优等奖惩结果的重要依据。

  规范日常管理,强化装备保障。物质装备是法院日常安全保卫的基础。先后为法警大队配备了警车两台。购买了手持安检仪,在审判庭安装了安检门,以杜绝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审判区域。购置了电警棍、盾牌、防刺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切实加强法警工作的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法警大队物质装备建设,为安全保卫工作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来源:荷塘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