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伤害案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在校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天元区法院通过调研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原因,并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特点
1、意外事故伤害案件较多,且伤害来源大多是身边的同学。从调研中分析,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案件达80%,有因体育活动意外伤害的,尤其是在篮球、足球等激烈对抗项目中,也有追逐打闹造成伤害的,还有因校园设施问题导致的等。
2、校园伤害呈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初中学校伤害案件比例偏高,占50%,这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密切相关,这阶段的未成年人活泼好动,对于行为的危险性缺乏足够认知力和控制力,常因相互嬉闹造成伤害。
3、调解难度大。受害方除诉请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外,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超过万元,而学校则认为已经尽到合理教育、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责任或者损害是多重原因共同造成的,不应全部由学校承担责任,致使案件调解难度较大。
二、原因
1、学生自身方面原因。由于未成年学生其认知能力有限、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较差、且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因好奇、好玩或调皮打闹而导致伤害事故。
2、学校管理方面的因素。学校虽然对安全问题提高了认识,但在具体管理上没有抓严抓实,尤其是在细微末节处和预见性上重视不够;加之片面追求升学率,教学任务和教学成绩方面存在压力巨大,教学配套安全设施投入不够,存在安全隐患。另外,个别教师责任心不强,未尽到对学生的保护责任,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教育方面的因素。很多家长将对子女的教育过分依赖于学校,而学生在校时间较长,课余作业负担较重,致使家长和子女缺少足够的时间交流和沟通;不少家长本身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难以提供给子女良好的家庭教育;青春期学生特有的叛逆心理及与家长之间的代沟等,种种因素导致学生在家庭内部安全教育的缺失,从而为伤害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对策与建议
1、扩大教育宣传。在校园伤害案件中,突出庭前、庭中、庭后教育,说明其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和痛苦,使其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同时,将发生在校园中的真实案件作为教材,送法进校园,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促使在校学生提高警惕性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司法建议。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学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提司法建议,帮助堵塞漏洞、防微杜渐;与辖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交流座谈,就易引发校园伤害案件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科学合理的应对和保护措施。
3、加大调解力度。在审理校园伤害案件时发现,学生在校受到伤害后学校无一例外的成为被告,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帮助家长梳理情绪、疏通思想,避免矛盾激化,使各方心平气和的坐到一起解决问题,促成赔偿和谅解,尽快恢复受损社会关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氛围。
4、多方联动合作。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学校、家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联合起来集思广益、凝聚力量,探索保障校园安全的新举措,如为在校学生设立校园伤害事故保险制度,使社会分担风险;建立多方联动,提高对伤害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成立家长联合保护小组,负责上下学高峰时期学校周边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