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研讨
天元区法院分析故意伤害案件的特点并提出建议
分享到:
作者:刘振华  发布时间:2010-08-05 11:32:2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天元区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件逐年增多,2010年1-7月共受理29件,同比上升12.15%。该院通过调查分析该类案件的特点,并提出建议。

  一、基本特点

  一是年青人居多。涉案人员中,年龄多16岁以上30岁以下,且绝大多数是为了一点小事,引起伤害。二是文化素质低。其中涉案人员多属高中以下文化,有的还是文盲,遇事不冷静,不讲道理。三是酗酒后伤害他人多。有的在娱乐场所或是朋友聚餐,由于语言不当,酗酒后行为失去控制引起伤害。四是生意纠纷多。受金融危机影响,竞争激烈,部分人员不择手段恶意竞争,引起对方不满。五是基于生活琐事发生伤害多。邻里之间、家庭之间、亲戚之间因生活琐事或夫妻双方怀疑对方有外遇引起伤害。六是报复伤害占有一定比例。有的认为吃了亏,出一口气,聚众斗殴。

  二、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构建多方位的宣传网络,拓宽宣传手段,针对不同的特点和情况进行讲课或座谈,或运用图版、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劳动保障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加强对无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可能性。三是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网吧、迪厅、KTV等公共场所的综合整治力度。尤其是要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内容。四是惩治教育相结合。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全力负起管理、教育职责,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同时,司法机关要加强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案件,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来源:天元区法院
责任编辑: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