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峰区法院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2008年,两类案件共审理12件,2009年为17件,增加5件,2010年至今为止共受理7件。
该类型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低龄犯罪多。涉案人员中,多为16岁以上35岁以下的年轻人,“80”后非常明显,且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二是参与人数多。参与的人员,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其中,涉案人员属“两劳释放人员”比例偏高。三是自控能力偏弱。或因年龄小,或因醉酒、或因逞强好胜心理作用,案情起因往往是无理取闹或出于报复逞强而导致犯罪。四是斗殴次数多。寻衅滋事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目标不确定,但聚众斗殴则是带有很强的故意性,分不出输赢或压不倒对方势力,斗殴双方会互不相让,有的一天连续几次斗殴。
对此,该院建议:(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有机联系的教育宣传网络,革新宣传手段,邀请老师、法律工作者、劳动模范、德高望重的人等针对不同的特点和情况进行讲课或座谈,或运用图版、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以提高个人素质。(2)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劳动保障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将安置社会无业青年就业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无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为无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想方设法促进广大青年就业,预防和减少无业人员参与聚众斗殴犯罪的可能性。(3)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网吧、迪厅、KTV、浴城等公共场所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内容,让充满暴力、凶杀、色情的镜头远离网络。(4)惩治教育相结合。家长、学校、街道、社区等要负起管理、教育的职责,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司法机关对立案侦查和审判的案件,要严肃对待,铲除引发各种违法犯罪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