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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法院反映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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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富枝 陈小元  发布时间:2010-07-07 08:42:47 打印 字号: | |
  该院就上年度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发现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尚缺乏公开透明的刚性分配依据,没有明确的分配和下达的办法,缺乏合理和完善的制度和规定。

  2、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并没有专款专用。由于我院去年审判大楼开工建设,基建经费开支挤占了我院的大部分公用经费和业务费,上年度挤占了上百万元用于基建经费,严重影响了我院的正常运行。

  二、意见和建议

  1、将法院办公、办案经费改由上级统一核算、统一拨付。目前,由于诉讼费收入大幅度减少,经济水平欠发达地区法院将难以正常运行,如果仅仅停靠困难地区县财政部门解决,将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也将严重影响这些地区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应当将法院的经费改为上级部门统一核定。

  2、针对各地经济水平和基层法院实际情况的差异,进一步加大对经济水平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的专项补助力度。实行专项补贴与地区补贴相结合的补贴制度,加大对困难地区法院的投入力度,确保这些地区的法院工作不受影响。

  3、建立和完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的具体分配、下达、使用和管理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提高公开透明度。
来源:株洲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