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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陪审调解能力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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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湘军  发布时间:2010-02-24 08:54:06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中的调解作用,提高陪审员的调解水平,更好的为民司法,笔者结合实践,建议如下: 

  1、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法院可通过集中授课、专门辅导、庭审观摩等形式,不定期地由资深法官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侧重于调解技巧,着力提升陪审员调解各类案件的能力。 

  2、加强人民陪审员的考核。通过建立陪审员绩效考评档案,完整记录每位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情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特长,如实记载人民陪审员的出庭参审情况、调解案件情况,并对陪审工作成绩优异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以增强陪审工作的积极性。 

  3、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待遇。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可采取对陪审员有关的各项经费做到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保证各类补贴和奖励标准,使人民陪审员能专心参与案件的调解。

  4、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在某一领域有专业知识,技术性强的陪审员参与庭审调解,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的不足;对于涉及邻里、土地等涉农纠纷,邀请来自基层的陪审员参加,发挥其人缘广、地缘熟、上得门、说上话、有人听、懂法律的优势,融乡情、民俗、法律于一身。对未成年犯罪案件,邀请年长的、擅长做思想教育工作的陪审员,增强亲和力,消除未成年的逆反心理。 

  5、交流调解经验。通过定期由资深法官主持调解经验交流,掌握调解工作的新特点,及时推广调解经验。挑选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重点探讨,为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互相学习、相互交流调解经验提供平台。
来源:茶陵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