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荷塘区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增长趋势明显,为此该院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其中主要难点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该类案件的主要难点表现在:一是同一债务人涉及多起案件现象增多。过去一年受理的该类案件中有多名债务人涉及3起以上借贷案件,容易产生群体矛盾。二是债务人下落不明送达难。超过半数民间借贷案件的债务人,经法院和债权人多方寻找,不见踪影,只能采取公告送达,难以保证案结事了。三是举债目的多数因经营需要。由于银行融资的困难,多数债务人以高额利息为诱导向个人借贷,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四是债务人的资信状况普遍较差。多数债务人因金融危机影响,实际经营亏损致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供担保债务履行的财产已寥寥无几,判决后容易形成“执行难”。五是债权人对法院的期望过高。债权人多数为普通群众,实际借款可能是其多年积蓄。当借款不能收回时,容易“迁怒”法院,认为法院“放纵”了债务人。六是案件证据较为简单。民间借贷中涉及的双方多数产生在熟人间,举债时基于相互信任,对期限、利息、担保等约定,形式简单,有些还是口头表达。诉讼中双方分歧大,法院认定难。七是涉及夫妻债务纠纷认定难。绝大部分借贷纠纷,当事人均起诉夫妻双方,未参与举债的一方经常抗辩不知情非夫妻共同债务。审理中为确认是否为夫妻债务,法院事实认定难、法律适用争议大。
针对以上情况,荷塘区法院提出了六项应对措施:一是加强诉讼风险宣传。起诉时和诉讼中,做好当事人的风险告知工作,向其解释诉讼的风险,尤其是执行的风险。尽可能地使债权人对债权实现的客观因素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能够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减少债权人对法院审理和执行工作的误解,对债权实现的可能情形有一个心理准备。二是加强法院职权调查工作。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应即时启动送达程序。在债权人无力调查债务人下落时,法院主动依职权调查,尽可能地通知或劝说债务人到庭应诉。法院职权调查工作应当公开透明,使债权人对法院的审理的态度和开展的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避免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不信任,甚至指责。三是加强法院诉讼保全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地开展诉讼保全工作,对可能存有财产的线索,审理中应尽可能调查确认,并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对一些未提起诉讼保全申请的,法院可以向其释明。四是加强调解担保制度适用。对一些确应经营不善而有履行债务诚意的当事人,应当加大诉讼调解的力度。一方面要加大调解制约条款的适用,另一面要多多建议其提供有资信的亲朋提供调解担保。五是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对存在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夫妻债务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个案的事实调查,另一方面更需要上级法院尽能地统一对法律的理解和执行,在法律适用层面上避免同案不同判而削减司法公信力现象的发生。六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加强法院在审理中加强个案的宣传工作,透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正确引导当事人对债权实现的期望值,避免社会舆论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