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最为突出的表现,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生产、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何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如下:
一、在诉讼程序上简化,快立、快审、快结。
针对农民工讨要工资的心情较为迫切,时间稍有延误,就可能引起农民工情绪波动,诱发不稳定因素的特点,法院在审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可简化诉讼程序,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具体可采取以下方法: 1、是对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提起诉讼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均在当日办理立案手续,同时还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巡回立案等举措,切实方便农民工诉讼。2、是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农民工工资案,依法启动速裁程序,实行即收即审即结。3、是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努力缩短审限,减轻当事人诉累。4、是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不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简化不必要的环节,力争尽快结案。
二、加强诉讼调解,力促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
在审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中,为了使劳资双方达成谅解,使用人单位自动兑现农民工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法院应遵循“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庭前调解,着力加强庭中调解,认真进行庭后调解。在调解中,法官应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同时鼓励当事人自行和解,对庭前调解结案并兑现的案件适当减免诉讼费。
三、及时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
拖欠工资,事关农民工生存。法院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在诉讼中应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保障农民工在诉讼期间的正常生活。同时,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诉讼期间抽逃资金、转移财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农民工工资兑现
为了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避免采取过激方式讨要工资情况的发生,法院应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强与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在执行中,不断改进执行工作艺术、方式,提高了执行效果。执行中,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应依法及时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大多数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对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应给予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等方式,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解决民工“告状难”问题,让有理无钱的民工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