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株洲国家级高新区经济规模、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区域城市面貌不断更新,高新区已成为株洲市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重要窗口。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在为高新区经济建设提供充足劳动力和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给高新区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一、外来人员犯罪案件的特点
1、财产型犯罪突出。在所审理的案件中,主要犯罪类型是盗窃、抢劫等,其侵犯对象多为企业、施工工地和辖区内高校及其学生等。
2、犯罪者贪婪成性。外来人员作案有时依仗人多,胆大妄为,且犯罪时不计后果。
3、共同犯罪或团伙作案情况突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虽只占外来人员犯罪案件数的33.33%,但犯罪人数却占外来人员犯罪总数的75.67%。大多犯罪人员来自外地农村,带有浓厚的地域和乡土观念,他们以地域或亲属关系为纽带,拉帮结伙进行犯罪。
4、以“打工”为名,行犯罪之实。流入高新区的外来人员,分散在各行各业,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常以“打工者”的身份作掩护,利用特殊的生活环境,乘隙作案。从作案地点看,故意伤害、收购、转移、窝藏赃物、伪造国家、企事业单位印章和居民身份证等犯罪案件,大多发生在外来人员租住的居民出租房屋等内。
二、外来人员犯罪的主要原因
1、强烈的“挣钱”欲望,是侵犯财产型犯罪突出的心理根源。外来人员大多来自条件较差的乡村,他们有的出于养家糊口的目的,远离家乡和亲友外出打工挣钱。脱离了家庭的束缚,在繁华的都市易产生侥幸放纵心理,顾及社会舆论的心理负担较小,往往为了一点点私利,他们有些人或以同乡或以朋友为同盟,拉帮结伙,不计后果地进行犯罪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缺乏相应的工作技能和生活经验,导致在城市生活和工作中经常受挫。对城市高学历和高技能的用工需求与自身条件和欲望的矛盾冲突,他们不能妥善处理,反而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
2、心理承受能力差。当处于人生地不熟的环境时,人的心理难免紧张压抑。有的外来务工人员一旦与人发生纠纷或摩擦,心理便难以承受,往往采取偏激行为,贸然使用暴力进行抗拒、报复或发泄。
3、外来人员租赁房屋管理不到位。外来人员未经审批就租住居民或农民房屋的现象依然存在,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潜伏藏身之地。一部分不法外来人员住在租赁民宅中,利用在居民区内活动不易发现,房东只收取房租,一般对租房人的活动不太干预,且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的漏洞,致使出租屋成了犯罪的窝点。
三、遏制外来人员犯罪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相关部门应定时或不定时对中介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完善房屋中介登记、汇报、监督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相关责任人应主动与中介机构联系,收集有关房屋租赁信息,掌握出租屋的租赁动态变化。
2、提高外来人员管理的社会化水平。应强化社区在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职能,把外来人员管理有机地纳入社区工作范畴,统一协调和组织本社区的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使之对外来人员能够担负起综合管理的责任,大力推进外来人员管理的社会化进程。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外来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于外来人口的宣传教育,应当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提高法制意识,强化其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努力避免因不懂法而违法犯法;二是提高其接受城市文明、合法在城市生产、生活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外来人员的整体素质。
4、严厉惩治犯罪。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不同时期的犯罪特点,有针对性的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以达到震慑意图犯罪的人员的目的,起到特殊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