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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法院反映当前强制执行存款时存在“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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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谷 汪明卓  发布时间:2009-11-04 09:33:44 打印 字号: | |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为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对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其存款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然而在执行工作中,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时还存在着“三难”。

  一是相关存款难找。当前各银行在协助司法查询时缺乏统一、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对于被执行人的存款一般要到开户行才能进行查询。因此,执行人员不得不到众多银行一一查询,耗时费力,效率低下。

  二是银行配合难求。各银行基于自身利益,仅从保护储户的角度出发,对于法院的查询、冻结及划扣工作往往不愿配合。或是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推诿,或是在被执行人有多个账户时仅向执行人员提供部分账户。

  三是外界干扰难除。在执行人员查询、冻结及划扣被执行人存款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往往会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拉关系,打招呼,干扰执行人员查询。尤其是在跨区域执行时,受本地利益影响,干扰现象尤为突出。
来源: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