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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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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明卓  发布时间:2009-09-27 09:21:29 打印 字号: | |
  8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江苏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刑事大案要案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对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做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国家工作大局,在惩罚罪犯、保护人民以及确保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上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因此,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切实抓好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统领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切实提高刑事大案要案审判能力,全面推进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

  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人民法院刑事大案要案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牢牢把握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工作中心,坚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始终将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定位于打击严重违法犯罪、形成强大威慑合力、为人民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之上,从顺应经济发展规律、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及降低经济发展成本的角度出发,通过优质高效的刑事大案要案审判服务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目标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要把“以人为本”理念作为人民法院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思想基础。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人民服务,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样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立足点。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利器”,人民法院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性”贯穿于整个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不断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刑事大案要案审判质量,有效遏制犯罪,确保人民平安,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要把全面协调可持续思想和“统筹兼顾”方法作为人民法院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的主要方式。要把刑事大案要案审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与当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契合,制定得力的工作措施,采用得当的策略方法,以审判服务促进各项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统筹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注重审判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践行为民司法宗旨,搭建起沟通、化解矛盾纠纷的桥梁。
来源: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