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征集,“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浮出水面,人民法院第一次以“庭训”的形式揭示了人民法庭的职能和特点,突出了人民法庭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特点以及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表明了人民法庭为民司法的工作方法和清正廉洁、服务百姓的职业要求。虽说只有短短的六个字,但却是人民法庭精神的一个缩影,将会为今后人民法庭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公正”是人民法庭工作的思想基石。长期以来,“公正”都是人民法院追求的目标,而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身处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是在基层人民法院领导下行使审判职能的一个重要机构,不仅承担了辖区内一般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还要担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及维稳工作,其职责决定了人民法庭必须以“公正”为本。人民法庭在其司法活动中是否“公正”将会直接影响群众对法院的评价,也将会影响到法院司法的公信力。因此,人民法庭要牢牢把握“公正”这一价值取向,在工作中处处体现“公正”精神,以“公正”理念全面推动人民法庭建设。
“廉洁”是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基础。反腐倡廉是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廉洁”是人民法庭干警安身立业之本,更是法庭干警人格魅力的集中体现。人民法庭作为派出裁判机构,其干警的廉洁与否,事关重大。古人云:“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宁可没钱,不可伤廉”。历史证明:清正廉洁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微。许多鲜活的教训就摆在面前,前车之鉴,不得不防。人民法庭干警必须坚守“廉洁”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各项审判纪律和规定,堂堂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为民”是人民法庭工作的根本宗旨。司法为民是各级人民法院一直倡导的工作主题,人民法庭的设置本身就是为了走群众路线,从而方便群众和服务群众,也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人民法庭的裁判权来源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人民法庭应当坚持“人民性”这一根本属性,以为民服务为指针,把人民群众当成血肉相连的亲人,主动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将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落实到具体的司法活动上,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法庭司法公信力,切实推进辖区和谐稳定。
“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是人民法庭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人民法庭干警的精神指引,这六字庭训势必引领广大人民法庭干警深入履职、服务人民,为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更好地发挥其前沿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