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性金融危机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反映明显,企业倒闭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等不断增多,这些案件影响大、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而且极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面对新的形势,法院应采取六项到位措施,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发挥好维护稳定和谐、服务经济建设平稳较快发展的职能作用。具体地讲:
一是增强政治敏感、强化大局意识到位。 应大力增强对涉金融危机案件的敏感意识,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引发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的敏感性,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稳定的大局,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
二是调查研究到位。法院应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对策等进行专题调研,审判委员会要加强对涉金融危机案件的研究、指导和督办。在此基础上,出台专门文件,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通过调研可以为今后化解辖区经济矛盾与困难收集第一手宝贵资料,供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参考,也可以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的状况,为解决以后可能引发的法律争端第一时间做好准备。
三是采取保全措施到位。要灵活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遵循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
四是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到位。应将司法救助适用于中小企业,加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对接,为涉诉中小企业当事人减轻负担。对困难企业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减轻企业和劳动者的负担。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应积极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度危机。同时,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缓解企业生存压力。
五是沟通协调到位。法院在审理涉金融危机案件时,应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全方位了解情况,寻求支持,形成处理矛盾的合力。在开展的走访企业活动中,发现因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有可能引发批量诉讼的,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为案件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和司法建议工作,引导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以提高应对危机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到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充分认识和适应当前的政策环境,着眼长远,紧抓机遇,加快法院硬件设施建设,同时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提高法官素质,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服务法治的能力和水平!